侦探常识ECONOMICS
联系我们CONTACT US
台州瑞博侦探社
联系人:李先生
电话:tuiguang9007
手机:tuiguang9007
地址:台州市各区皆有办公地点
侦探常识网站首页: > 首页 >> 侦探常识
一、死亡继承人顺序特殊情况是怎样的
死亡继承人顺序通常为:第一顺序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特殊情况如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,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,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。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,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,推定长辈先死亡;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,推定同时死亡,彼此不发生继承,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。例如,夫妻二人与父母一同遭遇意外,若无法确定死亡先后,先推定父母先死亡,其遗产由夫妻继承,后夫妻中一人死亡,其遗产再由其继承人继承。总之,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推定和处理。
二、死亡继承人顺序的特殊情况不包括什么
法定继承中,死亡继承人顺序有一般与特殊之分。一般顺序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特殊情况比如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公婆、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而不包括的特殊情况,常见如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、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,这会导致其不能按正常顺序继承。还有被继承人以遗嘱指定了特定继承人,改变了法定顺序等情况不属于正常的法定继承顺序特殊情况范畴。总之,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些会影响继承顺序及资格的特别情形,就不属于死亡继承人顺序的特殊情况。
三、死亡继承人第一顺序如何分配遗产
1.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配偶、子女和父母。通常分遗产时,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大致相等。
像生活困难又没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遗产要照顾。对被继承人照顾多或一起生活的,能多分。有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的,应不分或少分。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。
比如老人一直由某子女照料,分遗产时该子女可适当多分。要是继承人对遗产分配有分歧,能通过协商、调解或打官司解决。
在探讨死亡继承人顺序特殊情况时,除了一般的法定继承顺序,还有不少特殊要点值得关注。例如,存在代位继承的情况,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。另外,丧偶儿媳对公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这些特殊情况让继